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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8-24 09:07:14 点击量:
北京有个男士,在宴席上结识了一位女士,此后屡次光顾她开的店铺,通过纠缠、驱赶顾客等手段迫使她与自己建立关系。他甚至偷拍了对方不体面的照片,逼迫她接受婚姻。这位女士最终无法忍受,与男士去登记结婚。婚后她向法庭申请,希望解除这段婚姻。近日强迫出轨,北京平谷法院审理了这样的一桩案件。
据了解,2022年5月,李双双与秦丹在宴席上相识,秦丹对李双双立刻心生爱慕,而李双双则认为秦丹言辞轻浮,不够可靠,加上自己表达能力强弱,最终婉拒了秦丹强迫出轨,不过秦丹却把她的回应理解为欲拒还迎。
那次聚会之后,秦丹常常去李双双打理的美容店中山靠谱婚外情调查公司,可李双双总是不理睬他,秦丹就使出无赖手段,甚至把客人赶走,以此逼迫李双双跟他好上
事后李双方向法庭表达,那段时间她觉得生活十分晦暗,境况相当糟糕,由于秦丹的滋扰中山正规婚外情调查公司,原本就微利的美容店生意愈发艰难,她同时承受着两种负担,日子实在难以承受。
李双双感到难以置信,因为秦丹某天偷偷潜入美容店更衣室,趁她换衣服时拍了照片。秦丹得到照片后变得更加放肆,她威胁说如果李双双不答应和她结婚,就要把照片给她的亲戚朋友看,甚至还要放到网上去。
李双双最终在2022年9月21日和秦丹完成婚姻登记手续,不过双方婚后并没有在一起居住。到了2023年4月,李双双向平谷法院提交了法律文书,希望解除和秦丹的婚姻关系。秦丹表示支持李双双的诉讼要求,不过对于是否存在强迫行为表示不认可。
司法部门指出,此案审理的核心内容涉及两个方面:首先,秦丹迫使李双双缔结婚姻的举动,在法律层面是否属于“胁迫”;其次,李双双主张撤销婚姻的请求,是否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时效期限。
法院认定,此案中秦丹通过拍摄不体面影像、恐吓损害声誉、扰乱经营等手段,迫使李双双与其成婚,导致李双双心理承受巨大压力,最终在非自愿状态下登记结婚,属于对李双双施加胁迫,秦丹在审理过程中对此供认不讳。李双双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并未超出法定期限,从双方登记结婚到她提起诉讼,时间不足一年,而且婚后双方并未同居生活,她请求解除与秦丹婚姻的诉求符合法律要求,法院对此予以认可。
法官说明,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家庭篇的司法解释(一)》第十八条第一款,婚姻相关法律中的胁迫情形强迫出轨,是指某人以损害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的生命安全、身体健康、名誉尊严、财产利益等相威胁,从而迫使对方违背本人真实意愿缔结婚姻的行为。显然,不管是对婚姻的一方当事人,还是对其亲属,不论是通过身体上的强迫,还是精神上的操控,只要能够对受胁迫者的自主意识造成干扰,使其违背本意而缔结婚姻的,都算作胁迫行为。在此案件中,经过核实,秦丹确实运用了偷拍不雅照片、干扰店铺正常运作、恫吓等手段,迫使李双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,可以判定为存在胁迫情形。
审判官指出,卷入诉讼的个体拥有自主决定婚姻的权力,缔结婚姻务必基于双方毫无保留的合意,不容许任何一方施加压力,也不允许任何团体或个人进行干预。在婚姻关系里,双方需保持真诚,倘若一方隐瞒了关键的健康状况而不透露给另一方,受蒙蔽的一方也有权解除这段结合。强行结合的家庭难以幸福,暗藏心机的结合也难以为继,案件中的被告最终同意了原告的要求,想必是体会到了违背意愿组建的婚姻所带来的痛苦。
(李双双、秦丹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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