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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6-30 09:21:33 点击量:
在我们的处理案例中,因证据不足而致维权未能成功的情形并不鲜见。本文将为你迅速解析电话录音作为证据的效力,同时亲自指导你如何巧妙地利用电话录音来保存证据。赶紧掌握这项新技能吧!
本文选自“女孩别怕”公众号,主要依托实际案例分析女性面临的安全挑战,旨在为女性提供自我防护的策略和建议。
电话录音能不能当证据
在后台,频繁出现的一个疑问是:“电话录音真的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?”面对我那充满信任的目光中山哪里有正规私家调查公司,我坚定地对他们说:“电话录音确实具备作为证据的资格。”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63条明确列出了八种证据类型,其中第四种为“视听资料”,即指录音和录像等形式的证据。
电话录音作为证据是可行的,然而并非任何录音都能被采纳,它必须满足以下特定要求。
什么样的电话录音能当证据
一、取得源头和手段合法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68条规定:
也就是说,只要确保录音资料的真实性,且采用合法途径进行录制,那么这些录音资料便可以被视为有效的证据。
此处所谓的“合法途径”通常指的是,在大多数情况下,通过电话通话录音或是在公共场所进行录音都是合法的,然而,在私人空间内进行的录音,比如未经允许在他人家中私自放置录音设备,则属于违法行为。
那么,我们面临一个疑问,众多录音是在对方毫不知情的状态下被秘密录制的,这种未经同意的录音是否合法呢?
这要分3种情况:
即便在双方进行面对面交谈或电话沟通的过程中进行录音,即使未事先告知对方,所录制的声音资料亦具有法律效力。
若将录音设备如录音笔擅自开启并秘密放置于他人住所或办公场所,待一段时间后取回所录内容,此类行为构成非法录音。
3. 如果使用威胁、恐吓等非法手段取得录音,也是不合法。
2012年,孙梅与小李携手创业,为了便于沟通,彼此交换了联系方式。起初,一切显得井然有序,然而不久之后,孙梅便频繁在深夜接到小李的短信和来电。
她决定找小李商谈,意图结束双方的合作关系,却未料到小李非但不同意,反而变本加厉地对孙梅进行了骚扰。
短信内容低俗不堪,充斥着不雅之词,且频繁提及性话题;此外,对方还常常在深夜时分拨打电话,对孙梅进行威胁,声称若不与其交往,便将她的电话号码公之于众。
起初,孙梅手中并无确凿证据,尽管她已报警,但警方一时也束手无策。随后,她灵机一动,想到了利用录音作为线索。
孙梅在记录下小李的骚扰电话后,果断选择再次向警方报案,最终小李被公安机关实施了行政拘留,并且还被处以了500元的罚款。
由于小李持续的侵扰,孙梅患上了轻微的神经衰弱症状,因此她决定将小李告上法庭,索要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。
最后,法院判小李向孙梅道歉,并赔偿精神损失费6000元。
新闻截图
二、 有其他证据佐证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70条规定:
概括而言,除了确保录音获取途径的合法性之外,还需辅以其他证据与录音相互印证,构建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。倘若仅凭录音作为唯一证据,其在法庭上被采纳的概率相对较低。
刘女士紧握着丈夫的手机,语气中带着质问的意味:“你在外面有了别人吗?我们共同走过了18年的婚姻之路,你怎能如此对待我?”
大约一个月前,李女士察觉到丈夫的行为有了明显改变,他先是更换了手机解锁的密码,随后电话和短信的频率也显著增加。更出乎李女士意料的是,丈夫竟然突然向她提出了离婚的要求。
李女士由于缺乏证实丈夫出轨的证据,若她提出离婚,将难以向丈夫追究责任并索要赔偿。因此,她向律师寻求了帮助,律师则建议她进行录音。
回到家中,她为家里的固定电话安装了录音装置,成功记录了丈夫与情人间数百次的对话。此外,她还在家中发现了丈夫与情妇之间往来的十几封信件,以及他们两人的合照。
紧接着,李女士毅然向法院递交了离婚的诉讼请求。面对堆积如山的证据,她的丈夫最终不得不坦白承认了自己的错误。
最后法院判双方离婚,李女士分到三分之二的共同财产。
新闻截图
自然如此,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由于当事人经验不足,录音内容模糊不清,这就使得某些合法获取的录音证据最终未能得到认可。
所以,在录音时,下面这几点要多注意。
正确的电话录音姿势是什么
(一) 录音前:
在录音前,有4点要注意:
1. 录音时间要趁早,最好在起诉前。
尽早进行录音,可以确保取证对象处于较低的警觉状态,尤其是在初步沟通阶段,对方通常不会故意扭曲事实,因此此时的录音资料尤为宝贵。
2. 录音地点尽量选安静,没干扰的地方。
录音内容必须保证其清晰度,一旦地铁报站的声音过于嘈杂或是信号状况不佳,导致错过了重要的话语,即便用力喊叫“你能再说一遍吗?”也是徒劳,这不仅会降低录音的音质,还会对双方的情绪造成负面影响。
3. 录音软件的选择
安卓手机:
大多数安卓手机均支持在通话过程中同步进行录音功能,只需在通话界面点击「录音」按钮即可启动。
安卓手机通话页面
苹果手机:
苹果手机本身并未配备通话录音功能,不过用户可以另行安装一款名为“移动公证录音专业版”的应用程序来进行录音操作。
软件截图
该软件不仅支持电话录音功能,而且还能实现面对面录音。所录制的声音具备法律认可的有效性,并且能够提供在线公证服务。
软件截图
需留意的是,此软件系付费产品,若计划使用其录音功能,务必提前核对账户余额。以防通话结束后方发现录音未成功。
(二) 录音时:
1. 说话语气
通话过程中,应保持语调平和。不宜过于急切,亦勿显得过于强硬。应当如同日常通话那般,确保对方感受不到异常。一旦对方产生警觉,恐会干扰录音质量。
2.谈话内容
录音的目的是引导对方讲述事件的来龙去脉,因此在进行对话时,我们必须在内容上给予特别关注。
(1) 称呼上:
打电话时,要先把事情发生的时间和人物的名字引出来。
请务必不要随意将“亲”这个称呼滥用,无论是通电话还是面对面交流,请答应我,首先用亲切的语气呼唤对方的真名,切记不要用昵称或过去的名字。
(2)问题上:
提前想好要问的问题,问题内容最好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。
若他人借款未归还,而你手中持有借款人亲笔所书之借据或其转账凭证,此时你便可以宣称,
徐浪啊,那笔钱咱们是不是该结算一下了?还是说,2013年的那笔款项,至今已经拖延了相当一段时间,咱们是不是应该好好谈一谈了?
若对方试图敷衍,你便可以紧接着说:“哎呀,别忘了要和小三对质录音取证,我这里还保存着你之前给我的借款凭证、我们那时的对话截图以及转账凭证呢。”
以这种方式开始对话,对方往往不会产生抵触情绪,随后要和小三对质录音取证,可根据自身情况,逐步引导对方认可借钱的这一事实。
如果别人问你借钱,却没写借条时,可以这么说:
嗨,李雷,你好,我是韩梅梅。前些日子你向我借的那笔2万元钱,我已经帮你转过去了/已经通过支付宝转到了你的账户。
(等待对方作答)
您先暂时使用,每个月只需将利息支付给我即可,数量不大,大约200元。
(等待对方作答)
这笔款项我目前并不急于动用,不过我计划明年购置房产,你只需在来年的十月份之前将款项归还即可。
(等待对方作答)
即便缺少借据,这段录音依然有效,它清晰地指出了借款人的身份,明确了借款的金额,详细说明了每月的利息,以及规定的还款时间。
尽管对方并未明确表示不归还借款,鉴于缺乏借条这一凭证,采取谨慎态度无疑是明智之举。一旦对方意图逃避债务,所录制的对话便能成为最有力的证明材料。
(3)态度上:
在处理态度问题时,首先要调整自己的心态。即便对方的话语可能让人不悦,也应学会深呼吸,保持冷静,并将讨论的焦点集中在阐明问题本身。
若对方态度恶劣,甚至出口成脏,切莫与之争执。不妨尝试说:“请稍等,我们先来把事情弄明白,探讨如何妥善处理才是关键所在。”
假如双方对骂,到时候在法庭上公放出来,画面不要太好看啊。
3. 谈话时间不要过长
录音时长不宜过长,一则法庭审理时间有限,若录音时长过长,恐怕只能播放其中片段,从而影响录音的整体呈现效果。
另一方面,交谈的时长过长,可能导致双方的注意力从讨论的核心议题转移,转向争论谁是谁非,进而陷入无谓的争执,既浪费了时间,也耗费了精力。
4.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
实在不放心,可以去公证处,在公证人员面前打电话录音。
通常情况下,各个市县都设有公证机构,而这些机构的收费标准在各地有所差异,若想了解具体的收费数额,可以直接拨打公证处的电话进行咨询。
录音过程和结果经过公证的,法律效力比没公证过的大一些。
(三) 录音后:
拿到录音后,也不意味着万事大吉,要注意:
1. 保留最原始的录音资料
在法庭上,若是为了强调某些内容而擅自剪辑录音,那么这样的录音通常不会被采纳作为证据。
2. 法院提交录音时
把录音文件刻成盘,还要有相应的文字版资料,这两个缺一不可。
在2007年的四月,杨玲为母亲购置了一套住宅,期望她能与丈夫共度幸福的晚年时光。
不久之后,杨玲的母亲与继父一同外出购物时遭遇不幸,不幸的是,杨玲的母亲当场丧生,而继父却幸运地毫发无损。
分配完肇事者的赔偿金后中山哪里有可靠私家调查公司,杨玲的继父又打起了房子的主意。
杨玲的母亲已故,而杨玲在购置房产时全款现金支付,缺乏购房的直接凭证。基于此,继父及其家属坚称,该房产系他们自行购置。
无奈之下,杨玲将对方告上法庭,并出示了录音证据。
录音中,继父高声宣称:“即便那房子是你所购置,但你缺乏确凿的证据,我们决心将房屋据为己有。”
这句话使得继父的谎言失去了立足之地,因此法庭最终判决房产归杨玲所有。
新闻报道
除了涉及借款未归还的案件,以及涉及房产或合同等方面的众多案件,录音取证手段通常也是适用的。
鉴于各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均有差异,我无法提供一个通用的处理方法。若面临类似的情况,您可以借鉴我之前提供的案例进行灵活应对,或者寻求一位专业律师的协助,让他为您进行详细的分析。
电话录音取证这件事,有点斗智又斗勇的感觉。
无论是在诉讼发起之前进行录音,抑或在诉讼发起之后进行录音,最要紧的是具备利用录音作为证据的意识,这一点至关重要。明白录音能够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,即便是在事后补救,也并不算晚。
参考资料:
《律师揭秘电话录音技巧!从此无需担忧证据不足啦~》,法豆法律咨询服务平台发布要和小三对质录音取证,时间:2017年11月10日。
《合法收集录音证据实务指南:揭秘十个关键技巧!》,这是一份蕴含实用法律知识的文献,发布于2017年7月4日。
《报道揭露妻子安装窃听器记录丈夫多次外遇通话内容》,腾讯网,2011年3月8日发布。
《通过提交双方争执的录音资料,实现权益保护》,新商报,2007年10月1日;
北京小刚撰写了关于《录音资料的证据效力》一文,该文发表于中国法律网,具体日期为2012年2月28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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